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监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0 浏览次数:12207
浙咨监协[2023]18号
各设区市协会: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3〕37号)要求,我会拟于今年11月上旬举办2023年度浙江省监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我省工程监理职工中掀起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热潮,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为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浙江省总工会
指导单位: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建设建材工会
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等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各地市预赛。10月15日前由各地市组织开展预赛,确定参加决赛队伍。
(二)省级决赛。拟于11月上旬在宁波市举行。
四、参赛对象及组队方式
(一)各地市预赛。由企业组织人员进行上报,并由各地市协会自行组织。
(二)省级决赛
1、以设区市协会为单位组建参赛代表队。
2、每队参赛选手5-10人,应为注册在会员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从事工程监理工作满3年。
五、竞赛内容和方法
(一)网络答题(预赛)
1.面向全省监理人员。网络答题作为选拔参加决赛的依据之一,但成绩不计入决赛成绩。
2.题目范围为法律法规、新版通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 1116-2015)、《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 1104-2022)、《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DBJ33/T 1286-2022)、《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DBJ33/T 1284-2022)等。
(二)现场竞赛(预赛、决赛)
现场竞赛包括综合理论知识竞赛和监理能力实操技能竞赛两项,每项均为100分制;以综合理论知识竞赛占30%,监理能力实操竞赛占70%,合计计算个人总分。
1.综合理论知识竞赛(单项得分100分,占总分的30%)
考试形式为现场机考,题目范围为法律法规、安全省标DB33/1116、浙江省监理工作标准、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新版通用规范等。
2.监理能力实操技能竞赛(单项得分100分,占总分的70%)
(1)游标卡尺测量;(15分)
(2)回弹仪检测混凝土强度;(15分)
(3)水准仪使用;(15分)
(4)全站仪使用;(15分)
(5)工程实体实测实量;(15分)
(6)监理方案陈述。(25分)
实操技能竞赛的具体规则详见附件1
六、排名及奖项设置
按得分高低排名。得分一致时,以监理能力实操技能竞赛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如监理能力实操技能竞赛分数相同时,实际用时少者排名在前。
(一)个人奖项:总分前3名为金奖,并按照省总工会授予“浙江金蓝领”称号的规则,经省总工会核准后授予称号。如有不符合命名条件的选手,则不再递补。总分4-10名为银奖,总分11-30名为铜奖,同分均可并列,其余为优秀队员。奖励形式为奖金、奖杯、奖状。
(二)团体奖项:按参赛地市全体队员的个人平均分排序,取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奖励形式为奖杯、奖状。
(三)个人所在企业在下年度协会评优中予以加分奖励。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孙 颖 电话:18969976058
陈晓华 电话:13735836662
陈月海 电话:13861430244
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