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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星期五

关于开展我省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7-05 浏览次数:526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各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受理范围 凡通过2005年及以前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工作,并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中具备初始注册的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4、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6、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中级职称评定时间在三年以下的,或持有的职称证书为非工程技术或非工程经济类的; 7、无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 8 、年龄超过65周岁以上的。

          二、初始注册申报时间 各企业报送到当地设区市、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地市、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到浙江省建设政务办理中心时间为每个月的15至25日。

         三、申请程序 1、初始注册申报采用网上和书面资料同时申请的方式。企业必须具有网上申报系统的身份验证锁(联系电话:010-58933447、58933575,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信息见附件一)。 2、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经身份验证进入系统后,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其中新成立企业在填写资质证书编号时应填写“[建]工企第(00000)号)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其中表格贴照片处请用扫描等形式在网上进行粘贴),打印后由个人和企业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聘用单位将初始注册申请材料报送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初始注册申报材料后,请对申请人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对有原件的资料进行原件审核,并在其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相符”章。章上应同时体现设区市、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名称或审核人姓名;最后将初始注册人员名单汇总盖章后,连同申报资料一并报送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4、省建设厅对申请注册的书面及网上材料进行初审,报建设部审核。

         四、初始注册申请材料内容目录 1、《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注册申报的人员通过网络将个人基础数据输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并上传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表单,便于申请人直接打印。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内容要求完整清晰,指含有资格证书号、发证单位印章、持有人姓名、发证日期等内容的执业资格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要求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内容清晰,新一代身份证要求复印正反两面。 4、有效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是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要求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内容完整清晰(如第2点要求同)。 5、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社险交纳清单复印件; 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指经过劳动部门鉴证过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险交纳清单指由社会保险服务部门提供的近期的,能反映缴纳单位、社会保障号或个人编号、姓名、用工形式、参保时间、缴费基数或缴纳金额等内容的打印清单。离、退休人员、国有企业提前退休的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离、退休、提前退休证明复印件,国有企业提前退休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继续交纳的社险清单; 6、当申请的注册专业与学历或职称不符时,应该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包括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和业绩。 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指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能证明申请人从事过申请注册专业的证明。 7、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及以上相关协会认可的不少于96个学时的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8、在外省(市)通过考试到我省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还需提交原注册机构示其“未在当地注册,同意到浙江省注册”的证明。

         五、申请材料装订的具体要求: 1、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和附件资料均一式两份; 3、申请表和附件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按“换证申请材料内容目录”中要求的顺序排列;

        六、换证注册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注册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执业证章收费,按建设部规定的实际制作成本收取。上述费用在领取岗位注册证时收取。费用由我厅统一代收代缴,上缴建设部。

         七、 其他事宜 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初始注册”菜单下的“电子复印邮件”栏目中应将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进行扫描保存成JPG格式,通过网络上传省级注册机构。 2、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在领取岗位注册证时交纳。 3、本文件中其他未规定内容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执行。 4、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85216767,联系人:吴昕;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98号浙江地勘大楼三楼。

       附件:1、企业身份验证锁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信息

                                                                                             浙江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企业身份验证锁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信息

       1、联系方式电话:010-58933447、58933171(传真)联系人;刘晓霞 E-mail:liuxx@cein.gov.cn

        2、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 建设部信息中心 刘晓霞 邮 编:100835 注 意:邮局汇款需收到取款通知单后(一般情况3工作日后),方可开票邮寄密码锁。

          3、银行汇款 帐 号:0200049309024520844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四道口分理处 户 名:北京金建信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 意:银行汇款需从银行取得汇款回单后(一般情况3工作日后),方可开票邮寄密码锁。

        4、办理流程邮局汇款、银行汇款请任选其一,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发传真至010-58933171,并在传真上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邮寄地址、邮编、上级主管部门、买锁类型(施工资质[324元]、监理资质[324元]、招标资质[324元]、注册监理工程师[324元]、注册建造师[324元]及开发票单位。” 注意:施工资质锁、监理资质锁、招标资质锁均可进入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系统;如仅需监理工程师或建造师锁,可单独购买。以上各锁仅可用于中国工程信息网(http://www.cein.gov.cn)下的专业软件栏目中的对应软件,其他网站上系统的使用问题,请咨询您所进入的网站的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