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工作事项委托设区市监理协会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6 浏览次数:332
浙建监协[2016]1号
各相关单位:
为方便广大企业和相关人员,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同时充分发挥各设区市监理协会职能,经研究决定,我协会将下列八项工作委托各设区市监理协会(包括义乌市,但不含杭州市)办理。从2016年3月1日起各企业及相关人员请到企业所在地(省外企业到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监理协会办理相关工作。杭州市企业仍按原规定直接到我协会办理。
八项工作具体如下:
1、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学习报名及延续注册学习人员的现场考试;
2、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贴条领取;
3、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报名;
4、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延续登记;
5、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单位变更;
6、浙江省监理工程师企业更名;
7、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增加专业;
8、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补办。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