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延续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3 浏览次数:809
浙建咨监协[2018]31号
各监理单位: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协会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我协会已实现专业监理工程师延续登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网络开发工作。现将延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参加延续登记人员
持有由我协会发放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均可参加延续登记。
二、企业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浙江省监理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网络报名系统):http://60.191.70.100:8096/jl-eps-regOnline/,选择专业监理工程师类型,用企业身份锁进行登录,登录后根据要求进行延续报名申请和上报工作。(详见附件一)。
三、申报时间:
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进行网上申请。请各监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四、证书打印
企业进行网络延续申请成功后,有三种途径进行证书打印工作:
1、协会审核完成工作期限为10个工作日,企业可自行到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带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协会打印证书。
2、企业上报延续成功后,次日带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协会进行审核工作并同时打印证书。
3、杭州地区以外企业可将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委托各地市监理协会,由各市监理协会统一办理。
五、联系电话0571-81956265\89988639
联系人:孙颖(审核工作)、冯飞燕(证书打印工作)
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
2018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