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0 浏览次数:352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3﹞70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3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网上统计上报工作
各设区市、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工程监理企业(包括新成立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详见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12/t20131205_216432.html),真实、按期进行填报,并对本地区监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完成后,通过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打印本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3月10日前报我局。
二、认真做好书面统计补充上报工作
各设区市、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监理企业真实、按期填写《2013年浙江省监理企业有关情况统计表》和《2013年省外监理企业在浙有关情况统计表》,并对监理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进行书面汇总,加盖公章,于2014年3月10日前报我局。
监理统计报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与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电话:0571-81956265。
附件:
1.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