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8 浏览次数:335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的通知》(浙建监协[2015]17号)精神,凡以“省外监理业务量排序法”申报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的企业,请补充填写《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汇总表》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汇总表》(附后)。
在填写汇总表时,请确定名单的先后优先顺序。我会在评审确认企业省外监理业务量后,将按评审办法规定的名额,按企业上报的汇总表排序确定优秀人员。特此补充通知。请各相关单位抓紧及时补报。补报时,除书面资料外,请同时提供word格式的《汇总表》电子版。
附: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