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2 浏览次数:486
各监理企业: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的方式进行了改革,现将证书领取改革内容进行公布:
1、
初始注册人员,由企业到省住建厅政务中心,直接领取新的证书和印章,同时缴纳费用(65元/人);
2、
延续注册人员,由企业将原注册证书送至省住建厅政务中心,由政务中心在原证书上粘贴防伪贴条并盖章,再由企业当场领取证书、新印章,同时缴纳费用(65元/人)。
3、
变更注册人员,由企业到省住建厅政务中心,由政务中心在原证书上粘贴防伪贴条并盖章,再由企业当场领取证书、新印章,同时缴纳费用(65元/人)。
请各监理企业于2012年6月28号星期五开始到2013年7月12号之间,凭企业介绍信到省住建厅政务中心领取第一批、第二批延续注册(名单见附件)及变更注册人员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