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更换团体会员、单位会员证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6-06 浏览次数:349
中建监协[2013]17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会员:
延续多年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证书已不能适应现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2013年6月开始进行更换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团体会员证书》、《单位会员证书》工作,请各地区、行业监理协会协助办理此次换证工作,现将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于2013年4月前加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除外)均需更换会员证书;
二、请各单位详细填写单位情况登记表,并附原单位会员证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上;
三、原单位会员证书遗失的企业,请来函说明。已办理了单位更名的企业请附更名报告;
四、拖欠会费的企业,请在换证时一并补齐;
五、原颁发的单位会员证书自2013年8月31日起自行作废;
六、此次更换会员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协助汇总各企业信息,并于6月30日前报我协会联络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东10楼
联系电话:010—88374174;传 真:010-88374174
联 系 人:协会秘书处联络部 王北卫、张胜利
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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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