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继续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 浏览次数:1184
浙咨监协[2022]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年初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活动的通知》(中建监协秘 [2022]9号)文件,现根据文件要求,将有关自评估工作布置如下;
一、信用自评估对象:同时为中国监理协会和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会员,且注册地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监理企业。同时鼓励有参加信用自评估意愿的企业积极入会参加自评估。
二、请参加信用自评估单位到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网站(https://223.4.74.185:4180/)自行下载附件,并根据文件精神及要求,到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会员专区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三、请参加信用自评估单位加入微信工作群,方便工作联系,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网上自评估工作:
电话:81956265、81956269、89988639
联系人:孙颖、王玉芳、冯飞燕
附件一:关于继续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活动的通知(中建监协秘【2022】9号).pdf
附件二:关于单位会员信用评估相关事项的说明(中建监协秘【2020】6号).pdf
附件三:关于印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建监协秘【2020】7号).pdf
附件四:关于印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建监协秘【2020】8号).pdf
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