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参加延续登记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2 浏览次数:359
浙建监协[2013]3号
各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管[2006]36)的规定,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在一个有效期内应完成48小时的继续教育。为提高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同时方便广大监理人员参与学习,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6月1日起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的对象
1、在浙江省内的需要延续登记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
2、年龄在65周岁以内;
3、未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安排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48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24学时。选修课24学时按注册专业安排学时,只注册一个专业的该专业要满足24学时,注册二个专业的每个专业满足12学时。
网络继续教育内容为:必修课(24学时)、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农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和铁路工程等14个专业选修课(24学时或12学时)。
三、报名及学习程序
1、每月1-5日,各企业将参加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延续登记网络继续教育人员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报名表》)报至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进行资格初审,同时上交继续教育费用;
2、审查合格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即可登陆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zjjl.org/ ),进行网上注册学习,自行设定学员账号。系统即可开通延续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帐号,学员可使用个人设定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学习,学习完毕后在网上进行考试。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并考试合格后,即可在协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zjjl.org/ )上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该证明将作为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申请延续登记的依据之一。
四、继续教育收费及教材
1、非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的,每人700元;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的,每人500元。
2、教材采用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教材,如企业需要可在报名时直接购买。
五、相关说明及联系电话
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的课程内容分为建设工程监理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典型案例,教学形式有多媒体课件和文本课件,两种课件都可累计学时,学员打开具体课程开始学习即累计学时。学员可在每个课程学习后查看学习记录,累计的学时可在
"在线考试"一栏中查看。学习期限:自个人帐号开通之日起半年。
2、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一个有效期到期前6个月完成学习,请各监理企业合理安排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时间,尽量适当提前完成。
3、有关延续教育的事项,可咨询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协会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714室;联系电话:0571-81956265
、81956261(含传真);联系人:孙颖 冯飞燕
六、特别要求:
2013年5月25号到期的这一批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因时间紧迫,在此特别要求各企业于4月11日至4月12日到省监理协会进行报名,4月15日开始可以进行网络继续教育,5月18日前必须完成继续教育,省监理协会将于5
月19日开始对这一批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进行登记。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3年4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