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宣传贯彻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1 浏览次数:427
浙建监协[2012]06号
各会员单位:
2012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市[2012]46号),为更好地在我省监理行业宣贯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工程监理行业科学发展,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拟召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宣传贯彻会议,邀请专家对《工程监理合同》的修订情况、重点内容、法律风险等进行说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讲专家简介
主讲专家:刘伊生,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参加人员
每家会员单位派一位负责经营的同志参加。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6月30号上午8:30—11:30。
会议地点:杭州东茂宾馆十六楼一号厅(地址:杭州凯旋路451号,艮山西路口;电话:0571-86028888,交通路线详见附件一)。
四、其他事项
1、会议签到时间:
6月29日下午1:30—5:30
2、会议签到地点:杭州东茂宾馆一楼大厅
3、会员单位不收取会务费。如非会员单位参加,收取800元/人的会务费。
4、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5、请按照规定的名额参加会议,并于2012年6月27日之前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传真至省监理协会。
联
系 人: 冯飞燕 符宇理
联系电话: 0571-81956261(含传真) 81956265
附件一: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