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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星期六

关于做好配合省住建厅开展对部分监理企业及在监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次数:317

浙建监协[2016]31号

各市建设监理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部分工程监理企业及在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建发[2016]359号),从即日起到11月底,省住建厅将对部分监理企业及在监项目开展监理工作检查。为配合此次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会员单位认真落实。
       一、 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相关企业及所有现场项目监理部要根据省住建厅文件要求,于近日立即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内容是:一是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落实情况;二是企业市场行为情况;三是项目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四是质量控制情况;五是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六是资料及档案管理情况;七是劳动合同签订及各类证书的管理情况;八是监理人员现场执业情况及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各企业要对照省住建厅文件的具体内容一一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及时落实整改。
       二、 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抽查
       11月底前,各企业要做好准备,随时迎接省、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抽到检查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应到场迎检;抽到需要检查的项目,企业应派出副总以上人员到现场迎接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项目监理人员都要全部到场接受检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企业及所有目前省内在监项目都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到清晰、完整、有效、正确。
       三、及时做好联系沟通工作
       各市建设监理协会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省住建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通过这次监督检查,规范监理行业行为、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各市建设监理协会,要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及时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及技术指导,帮助相关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各市建设监理协会要于近日率先开展一次模拟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除要督促企业抓紧整改外,要将问题一一蔬理,提出整改的办法,并及时转告所有会员单位举一反三,对照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尽量减少主管部门抽查期间存在的问题。
       在省住建厅开展检查期间,我会将积极配合省住建厅的检查工作;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各企业在自查自纠阶段或抽查阶段如有需要可以及时与我会取得联系。我会将视情况提供必须的指导和帮助。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