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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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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监理师继续教育(第二期)通知
有关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能力,更新观念、提高业务知识水平,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1月开始举办2008年我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根据预报名情况现将第二期继续教育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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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监理师继续教育(第一期)通知
各有关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能力,更新观念、提高业务知识水平,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1月开始举办2008年我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根据预报名情况现将第一期继续教育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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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各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能力,更新观念、提高业务知识水平,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关于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9号)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研讨会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1月开始举办2008年我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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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监理工程师考前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监理单位: 根据浙建监协便字(2008)05号文,协会对上报的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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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开通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变更继续教育网络教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变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现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通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变更继续教育网络教学的通知》(中建监协秘[2008]25号)文件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根据需要进行学习,当企业变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变更时只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不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