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监理工程师培训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12 信息来源:浙建监协便(2006)08号 浏览次数:516
各监理单位: 受省建筑业管理局的委托,依照《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协会拟举办全省监理工程师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安排 监理工程师集中培训时间暂定为七天。 二、培训范围 培训人员为注册地在浙江省的各监理单位及外省进浙监理单位中未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中监理工程师条件的人员。监理工程师培训不分专业。 三、培训要求 参加监理工程师培训,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工作3年及以上; 3、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工作5年及以上; 4、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工作8年及以上并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暂定在杭州。 五、其它事项 1、报到时请带一寸照片二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2、学员如需食宿,购买培训教材,在培训预报名汇总表中打“√”,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请各单位填妥培训预报名汇总表后,于10月3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省监理协会秘书处。协会将根据预报名的实际人数汇总、统筹安排后电话通知。 联系人:孙颖、林春梅 电 话:81956261 81956263 81956265(传真) 邮编:310011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瑞祺大厦714室 附件: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预报名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2006年10月8日 抄报:省建设厅人教处,省建筑业管理局 抄送:各市建设局(建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