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18浏览次数:439
浙建管[2007]39号
各相关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管〔2006〕3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2007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注册地在我省的各监理单位及外省进浙监理单位中未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省监理工程师考试。
(一)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及以上;
(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后工作5年及以上;
(四)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工作8年及以上并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8年1月5日 8:00~11:30 建设工程监理基础
2008年1月5日 14:00~17:3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考试形式和题型设置
省监理工程师考试不分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础》考试试题为客观题,设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题型,采用答题卡答卷,计算机阅卷。科目《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试试题为主观题。
四、考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其中杭州市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17日、18日; 宁波、温州、绍兴市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19日、22日;金华、台州、衢州、丽水、嘉兴、湖州、舟山市及省外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23日、24日。
2.报名程序
(1)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组织具备考试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并将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后(见附件一),含电子版及纸质汇总表,连同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材料,一并报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已于2006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汇总表备注栏中填写“已参加2006年考试”字样,上交一寸照片两张,其他报名资料不再需要提交审核。
(2)省建设监理协会报考人员条件审查。在2006年考试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及2006年省监理工程师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报名。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一份,按次序装订。
(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二);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人员,应提供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提交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1张自行粘贴在考试报名表上,另1张照片反面空白处用正楷注明单位及姓名用回形针和本人申报资料固定一并上交)。
(二)准考证制作与发放
准考证由我局统一制作。各企业于12月20日-25日到省建设监理协会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项不再另作通知,领取准考证以企业为单位,凭介绍信领取。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备的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浙江建设信息港上公布。
五、工作分工
1、我局统一组织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工作,负责制定考试工作标准及全省考试的考风考纪监管工作;
2、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全省范围内考生的报名及审核、准考证发放、考场的安排、考试期间试卷的运输、安全保密,考场纪律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收费标准
按浙价费(2001)410号文核准的考务费标准收取。即40元/人.门。考务费由各企业在考试报名时一并上缴。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及个人应对所填表格中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一年内不得申报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单位弄虚作假的,给予全省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允许该企业人员参加考试。
(二)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714室;联系电话:0571—81956265 81956263
附件: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汇总表
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表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