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最后一期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12 信息来源:浙建监协便字(2010)03号 浏览次数:483
各监理单位: 根据《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浙建管〔2006〕36号)的规定,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在一个登记周期(3年)期满后,续期登记需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2006年首批登记人员即将到期(2010年5月24日),为此我们已经在5月底6月中旬陆续组织了六期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经过汇总,还有258人未参加,现决定举办最后一期全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安排及地点 培训报名时间7月19号上午,7月19日下午开课,培训时间为二天。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 三、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证明。 四、培训范围及培训内容 持有2010年5月25日到期省监理工程师证的监理工程师,并未参加前六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的监理人员必须参加本次培训班,但已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者或者不再从事监理行业的监理人员不需要参加培训,不再进行证书延继登记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居住节能、工程风险管理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等知识。 五、其它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未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名单自行到省监理协会网站上下载(http://www.zjjs.com.cn/websolution/default.aspx),请各企业通知人员及时参加培训。 3、课程表: 期数 科 目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第七期(7.19号上午报到) 施工安全管理 7.19下午2:00-5:00(星期一) 杭州建设饭店(保椒路222号) 居住节能 7.19晚上6:30-9:00(星期一) 工程风险管理与监理工程 7.20上午8:30-11:30(星期二 师职业道德(复习考试) 7.20下午2:00-5:00(星期二)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714室( 310005) 联系人:孙颖 张慧兰 电 话:0571-81956265 81956263(传真)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