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扫尾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08 信息来源:浙建监协便字(2010)05号 浏览次数:463
各监理单位:
根据《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浙建管〔2006〕36号)的规定,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在一个登记周期(3年)期满后,续期登记需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为此我们已经陆续组织了十五期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经过汇总,还有部分人员未参加,现决定举办一期全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为2010年12月20号以前到期的未参加培训人员组织一次扫尾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安排及地点
培训报名时间11月24号上午,11月24日下午开课,培训时间为二天。培训报名地点:杭州建设饭店(保椒路222号)。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
三、培训范围及培训内容
持有2010年12月20日到期省监理工程师证的监理工程师,并未参加前八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的监理人员必须参加本次培训班,但已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者、超过65周岁,不再从事监理行业的监理人员不需要参加培训,不再进行证书延继登记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居住节能、工程风险管理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等知识。
四、其它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未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名单自行到省监理协会网站上下载(http://www.zjjs.com.cn/websolution/default.aspx),请各企业通知人员及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孙颖 张慧兰
电 话:0571-81956265 81956263(传真)
3、课程表:
期数 | 科目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11.24号9:00至13:30报到)
| 施工安全管理 | 11.24下午2:00-5:00(星期三)
| 杭州建设饭店(保椒路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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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节能 | 11.24晚上6:30-9:00(星期三) | ||
工程风险管理与监理工程 | 11.25上午8:30-11:30(星期四) | ||
师职业道德(复习考试 | 11.25下午1:30-5:00(星期四) |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