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下发《通知》对建筑节能工作做出多项部署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今年制定
发布日期:2012-07-24 浏览次数:539
建筑节能已成为“十二五”节能减排重要一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建筑节能工作做出多项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将制定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积极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和推广绿色照明应用。具体而言,今年要加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力度,启动1.9亿平方米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在重点市县推动实施“节能暖房工程”;启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继续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深入开展,适时开展新建建筑强制性应用可再生能源试点;加大力度推广太阳能采暖制冷太阳能与浅层地能耦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泥沼气利用工业余热利用等新能源利用技术。
《通知》还要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深入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研究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有条件地区开展强制性推广绿色建筑试点,启动绿色建筑区域推广示范工作。另外,推动墙材革新也是工作重点,包括提出新型墙体材料更高标准和要求,鼓励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型墙材的发展和使用,并配合财政管理部门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标准等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住建部表示,今年要制定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并将适时开展新建建筑强制性应用可再生能源试点,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此前,发改委、住建部正编制“绿色节能建筑行动方案”,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新建城镇及农村绿色建筑11亿平方米,对5.7亿平方米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从2017年起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分析人士认为,建筑节能涉及建筑设计、建材、智能管理等多个重点领域,预计有上万亿元的巨大市场会加速形成。
今年1月底,住建部公布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形成27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形成14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我国建筑节能的市场规模非常大,而且由于建筑节能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泛,2020年前,我国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将至少达到1.5万亿元。
(摘自《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