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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星期五

关于2008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2-26浏览次数:410

建人教发〔2008〕39号 2008-2-25 10:0:14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温州市政园林局,宁波城市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07年下半年建设专业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建人教发〔2007〕252号)以及建人教发〔2007〕2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08年度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范围
       土建、安装(民用建筑)、市政专业开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资料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园林专业开设施工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考试。
       二、考试大纲
       各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委托省建设培训中心统一制订并向社会公布,考试大纲公布距离考试时间至少在一个月以上。
       三、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内容分两部分,即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和专业管理实务部分,每部分由相应科目内容组成。监理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园林施工员岗位考试内容采取“1+1”模式,由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课目组成,其余岗位采取“2+2”模式,分别由专业基础知识之一、之二和专业管理实务之一、之二四个课目组成。
       四、考试时间
       考试原则上半年计划安排在7月份,下半年安排在12月份,分三个批次组织。考试时间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和专业管理实务部分均为18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并为减少考试工作成本,考试在一天内完成,原则安排在星期六,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其中监理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园林施工员岗位考试原则安排在星期日,考试时间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和专业管理实务部分分别为9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时间上午为8:30-10:00和10:30-12:00,下午为1:30-3:00和3:30-5:00(详见附件1)。考试费仍按每科目20元收取。
       五、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集中时间报名的方式,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安排在3月20日至4月10日,下半年安排在9月10日至3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报考条件仍按照建人教发〔2007〕223号文件执行。
       2007年园林考试因教材等原因未组织,因此2007年已上报的考生信息需重新确认并纳入2008年考试计划。
       六、考试计划和考点设置
       考试安排和考点设置依申请确定,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提出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计划申请(原则不超过两批次,可参照附件3),由厅统筹考虑,并审定后,再按厅有关要求完成考点设置工作。
       考点原则设在设区市城市(义乌除外),根据各市的计划,我厅统一研究并安排确定全省计划,省属培训单位、不设考点的市以及一个岗位人数少于30人的由我厅统一安排并委托省建设培训中心负责承办。考场教室按30人标准安排,阶梯教室不得使用。
       七、培训
       培训自愿,但对培训单位实行申报备案和评估制度。
      (一)申报备案
       1.培训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是建设系统的培训单位或有建设类专业设置的中等以上专业学校(不含职业高中),有良好建设类培训业绩和信誉。
       2.培训单位按附表4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于3月15日前统一报我厅人事教育处(省属单位直报)。
       经备案并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委托的培训单位方可作为考生报名的受理点。报名受理点不得强行将报名与培训挂钩。
  (二)检查评估
       建立对培训单位的评估制度,对培训质量高、信誉好的培训单位向社会推荐,对质量差、损害培训班学员利益的培训单位取消其相应内容培训的承办资格(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八、有关事项
       1.2008年全省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工作按照统一计划、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工作标准的原则进行,考试考务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培训中心负责承办,并印发考务工作手册。
       2.2008年统考科目内容已发生调整,因此2007年考生部分通过的科目不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从2008年开始,单次考试未能全部通过的,在连续的下次考试中,可增加一次补考,但只限定同专业同岗位。
       3.根据建设部令第158号和厅建建发〔2007〕2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 2008年起不再开设园林监理员岗位考试,原已取得园林监理员岗位证书人员,证书继续有效,但换发市政监理员证书,须加考市政监理员实务,并要求2008年内完成。
       4.按照厅有关要求,为确保网络安全,使用考试管理系统报名、打印等有关软件,须配备加密狗,请各市根据用量,统一向厅政务办理中心申领,原已配发过的,可申请增加相关权限,咨询电话:0571—85115373。
       5.各市在组织本地考试工作时应遵循考培分离原则,确保考试工作质量,同时应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管理,对超越职能范围或不按规定乱办培训的要予以查处,对在培训活动中虚假宣传和忽视培训质量的要予以纠正。
       6.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创新考试工作模式,今年起,拟在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的市组织进行计算机考试试点工作。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